丝路新观察网比什凯克11月3日电 据吉尔吉斯斯坦卫星网报道,吉国内务部区域管理局局长努尔别克·加尼别科夫表示,58岁的贾拉拉巴德州苏扎克地区清真寺伊玛目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加尼别科夫称,2016年6月19日,伊玛目对年仅10岁的男孩实施强奸,因怀疑有恋童癖,当地警方抓捕苏扎克清真寺阿訇。据悉,阿訇自2013年起,在苏扎克清真寺担任工作。
警方根据已掌握到的证据,于7月进行鉴定。8月开庭审理此案,并判处犯罪嫌疑人7年监禁。
据他介绍,男孩儿目前正在医院接受医生和心理医生的治疗。(翻译:阿尔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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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A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