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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塔斯称不会跟湖南卫视或迪玛希打官司

时间:2017年02月03日  信息来源:哈通社   字号:

丝路新观察网2月3日电  俄罗斯著名歌手维塔斯2日通过个人Facebook主页,就当前舆论热议的歌曲著作权风波发表了声明。

维塔斯称不会跟湖南卫视或迪玛希打官司

维塔斯在个人Facebook主页上写道:"尊敬的朋友们!我想正式的向大家说明一件事: 最近四天来,网络上有关我的非议变得多了起来。 我想说,我对每一个从事艺术创作的人,以及每一次对艺术的努力,都始终抱有敬意。 我从来没想过,要插手另一个艺术家的创作、演出,对他的创作行为进行评判,乃至同他对薄公堂。而且,我也永远不打算这么做。" 维塔斯随后强调称,法律层面的纠纷,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艺人所属的经纪人与公司的工作,这类事项的虽然常常出现在很多歌手的身上,却又经常不受歌手自身意愿的影响。

 "越是知名的作品,围绕着它的争议就越多。但无论如何,它不应该成为恶言相向的对象。我希望大家都能冷静的对待这件事,并给我点赞。"他说。 俄罗斯知名歌手维塔斯的经纪公司(布多夫金文化制作中心)1月31日通过其中国律师,向中国湖南卫视寄送了一份律师函,要求湖南卫视停止对维塔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中称,我国歌手迪玛希•库达伊别尔艮在1月30日晚的湖南卫视《全球华人春节大联欢》晚会中,根据湖南卫视方面的要求演唱了《歌剧2》曲目,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传播,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 此事随即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热议,由于部分媒体将维塔斯经纪公司的维权对象报道为迪玛希,曾一度导致迪玛希和维塔斯的粉丝群体,为维护自己的偶像而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相互指责。 【来源:哈通社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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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