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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批准34份技术规定在吉尔吉斯的适用程序

时间:2016年02月02日  信息来源:驻吉尔吉斯经商参处   字号:

吉尔吉斯“卡巴尔”国家通讯社129日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批准了关于34份欧亚经济联盟技术规定在吉尔吉斯的适用程序。该文件包括了吉尔吉斯本国评估商品合格强制性要求文件的失效程序,以及吉国商品成为欧亚经济联盟技术规定管理对象的生产和流通期限等。

例如,在2018812日前,吉尔吉斯可以按照本国法律规定的相关强制性要求生产和流通香料、化妆品、谷物、低电压设备、个人防护品和小船等商品;在2019812日前,可以按吉国法律规定生产玩具、果汁、肉制品、奶制品、食品添加剂、家具等商品;在2021812日前,可以按吉国规定生产汽油、航空油、船舶油、柴油、喷气式发动机燃料和重油等。根据该文件,在上述期限到期后,吉尔吉斯必须按照欧亚经济联盟相关技术规定生产相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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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驻吉尔吉斯经商参处 / 编辑: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