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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案件居多 新型疑难案件增多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信息来源:中新网   字号:

中新网乌鲁木齐422日电(记者 王小军)记者22日从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新疆全疆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相对单一,以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案件居多,占受理总数的近70%左右,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有所增加,审理难度大等特点。

新疆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2015年,新疆全区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89件,其中,专利纠纷案件55件,商标纠纷案件294件,著作权纠纷案件145件,其他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95件。与2014年新收506件相比,上升16%2015年共审结513件,结案率87%,在审结的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73件,以调撤方式结案的340件。新疆法院在运用裁判方式审判案件的同时,特别注重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调解,调撤率仍保持较高水平,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据新疆高院民三庭庭长张疆华介绍,目前,新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相对单一,案件类型以传统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纠纷案件为主,其中以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案件居多,占受理总数的近70%左右。这类案件的特点是诉讼标的较小,事实较为清楚,被告多为个体工商户,涉及的侵权影响范围较小,案件多以调撤结案,但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上诉率较高。同时,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有所增加,审理难度大。2015年,新疆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技术合同、网络侵权等纠纷案件涉及的科学技术事实争议越来越前沿,新情况、新问题涉及的利益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对事实判断、侵权损失数额的认定较难把握,审理难度增加。

张疆华表示,新疆法院加大了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标识类权利的司法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制裁力度。在依法保护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高度重视文化创意、动漫形象、网络、计算机软件等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的著作权保护,推动文化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对批量起诉的商业维权案件,在同案同判的原则下,适时给予释明,充分考虑不同被告的主体性质、经营规模、经营时间、主观过错程度等,在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规范了小商户、市场管理公司的合法经营、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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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军 / 编辑:y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