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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国男子因杀4岁儿子被判13年监禁

时间:2017年01月12日  信息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卫星网   字号:

吉国男子因杀4岁儿子被判13年监禁

丝路新观察网比什凯克1月12日电 吉国最高法院新闻处发布消息称,吉国贾拉拉巴德州巴扎尔阔尔棍村居民因杀害年仅4岁的儿子,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吉尔吉斯斯坦卫星网报道,吉国高院提供的信息显示,2016年2月16日,名为诺蒂尔别克的男子在家劈柴时,4岁的儿子跑过去找他玩。不料,怪罪孩子不听话的诺蒂尔别克用木棍打了两次小孩的头部,并有一次打在了小孩的臀部。

过了一会儿,孩子又过去找父亲。诺蒂尔别克再一次拿起木棍打孩子,并让他到别的地方玩耍。

就在那天晚上,男孩摔坏了小电视。此时,男子又打了自己的孩子。到当天23:00左右时,淘气的小男孩再一次遭父亲狠打。诺蒂尔别克抓住小孩的头,并数次猛地将小孩的头部向地面撞击。这一次,不堪1日内遭数次殴打的小孩再也没能起来。

2016年9月,根据吉国刑法第101条:过失致人死亡,诺蒂尔别克在贾拉拉巴德州法院被判处2年监禁。 

此后,吉国法院听取各方意见和诺蒂尔别克的供词,经重新审查相关文件和证据,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刑法,犯罪嫌疑人被判13年有期徒刑。

判决自下达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翻译:阿尔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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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A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