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对国家机关提供赞助款 吉国出台法规保护企业

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卫星网   字号:

禁对国家机关提供赞助款 吉国出台法规保护企业

丝路新观察网比什凯克12月16日电 吉国社会民主党议员埃里维拉·苏拉巴勒蒂耶娃称,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进行检查的国家机关不得要求或施压企业家提供财政援助。

据吉尔吉斯卫星网报道,12月14日,吉国议会审议了《公司权力法》保护企业权利的相关规定。

苏拉巴勒蒂耶娃说道,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进行检查的国家机关,现在养成了要求企业家资助国家部门的“坏习惯”。就算公司业务无任何不妥,为不破坏关系,企业家门也会“欣然”接受相关检查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

据她介绍,这样的情况会妨碍在吉国国内创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吉国有包括吉国国家税务局、吉国国家反经济犯罪侦查服务局等在内的10多个检查企业经营业务的国家机关。(翻译:阿尔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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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A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