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网比什凯克11月9日电 据akipress新闻网报道,吉国伊塞克阿金区法院判处对顾客造成身体伤害的售货员予以有期徒刑1年的判决。
根据吉尔吉斯刑法第1条第112项,已形成刑事案件。
据悉,作为售货员的嫌犯于2014年11月28日当地时间20:00左右,位于坎特市的商店里与顾客发生激烈争吵,并对顾客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
根据吉国法医A.J.莎德别科夫的鉴定,受害者有轻微脑震荡,面部和头部有瘀伤,上肢有或因笨重物体击打造成划痕。综上所述,造成了短期健康障碍,完全恢复健康少则需要7天,多则21天。
法院听证会上,被告承认了自己部分罪行。她表示,2014年11月28日20:00左右,受害人来到商店,购买了洋葱并向她扔了100索姆。此后,被告向原告索要债务。而原告则很不礼貌的竖起中指,并羞辱了她。之后,开始怒吼为何被告把自己欠债的事儿告诉丈夫,并揪起了售货员的头发,售货员也不甘示弱地揪了对方的头发。
原告供词内容与被告的供词大相径庭。
原告表示,2014年11月28日,她到商店买洋葱。被告开始大声喊叫让她还钱,而实际上自己并没有向被告借过钱。买了洋葱后,原告给了200索姆,而售货员不但不找零钱,居然还竖中指。此后她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用衣架反复击打受害人,而原告则用装了洋葱的塑料击打对方,直至洋葱完全被打破。
经过调查与鉴定,法院最终宣布对该案件作出的最终判决。
因嫌犯触犯吉国刑法第112条第1项,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售货员)1年有期徒刑。(翻译:阿尔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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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A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