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阿斯塔纳7月15日电 欧亚经济委员会通过了哈萨克斯坦企业一年内在无需交付纳税的情况下进口40吨二氧化钛的决议。
这一决议将在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有效,并针对航空航天钛片和钛合金产业的二氧化钛。
进口企业必须提供我国有关机构颁发的证实进口货物目的地的文件。
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韦罗妮卡•尼基申娜说:"这一决定将减少产品的成本,并有利于改善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委员会通过这一决议,将对钛生产家出口钛产品提供支持。"
据悉,哈萨克斯坦在全球市场上的钛生产比例为11%,而在航空航天领域的二氧化钛产品生产比例为17%。(哈通社编译:木合塔尔·哈力木拉吾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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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G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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