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网7月12日电 据总统新闻局报道,总统7月11日签发了《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修正案。
根据新版《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二十款规定,现役军人,内务部、毒品稽查局和处罚执行局工作人员以津贴和补偿金代替口粮作为薪资,并且免缴所得税。
2016年6月2日议会通过该修正案。
新税法正式公布10天后生效。(来源:Кабар 翻译:王瑶)
上一篇:驻奥什总领馆推动中吉地方合作 广东与奥什州结为友好省州
下一篇:吉尔吉斯斯坦女选手2016年亚洲少年摔跤锦标赛夺魁
(作者:佚名 / 编辑: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