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共和国新税法: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免缴所得税

时间:2016年07月14日  信息来源:Кабар   字号:

吉尔吉斯共和国新税法: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免缴所得税

丝路新观察网7月12日电 据总统新闻局报道,总统7月11日签发了《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修正案。

根据新版《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二十款规定,现役军人,内务部、毒品稽查局和处罚执行局工作人员以津贴和补偿金代替口粮作为薪资,并且免缴所得税。

2016年6月2日议会通过该修正案。

新税法正式公布10天后生效。(来源:Кабар 翻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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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