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玛希翻唱《歌剧2》被指侵权 湖南卫视收维塔斯律师函

时间:2017年02月02日  信息来源:哈通社   字号:

迪玛希翻唱《歌剧2》被指侵权 湖南卫视收维塔斯律师函

丝路新观察网2月2日电   俄罗斯知名歌手维塔斯的经纪公司(布多夫金文化制作中心)日前通过其中国律师,向中国湖南卫视寄送了一份律师函,要求湖南卫视停止对维塔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据哈通社报道,律师函中称,哈萨克斯坦歌手迪玛希•库达伊别尔艮在1月30日晚的湖南卫视《全球华人春节大联欢》晚会中,根据湖南卫视方面的要求演唱了《歌剧2》曲目,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传播,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 维塔斯方面表示,《歌剧2》系维塔斯在2000年首次演唱,且词曲均由维塔斯自行创作完成,对歌曲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且这一权力受到了中俄两国法律的保障。 维塔斯的经纪公司要求湖南卫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收到律师函后与维塔斯方面进行对话,尽快妥善解决此事。

另据中国媒体报道称,维塔斯本人也对此事表示遗憾,但他同时也对迪玛希表示了赞赏,称其歌声动人,技艺精湛,期待迪玛希在艺术之路上取得更多的成就。 目前湖南卫视方面尚未对此律师函作出回应。 

哈国青年歌手迪玛希•库达伊别尔艮自1月21日在中国湖南卫视音乐竞技节目《歌手2017》首期节目中亮相以来,便以令人惊叹的技艺收获了中国歌迷的追捧。 在1月28日的第二期《歌手2017》中,迪玛希翻唱了维塔斯的著名歌曲《歌剧2》,并再次收获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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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