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对登记新规则作出说明

时间:2017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today.kz   字号:


丝路新观察网阿斯塔纳1月4日电。据Today.kz网报道,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对公民登记新规则作出说明。从2月1日起,没有进行临时登记的哈萨克斯坦公民都将面临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若无进行临时登记,房主和房客双方都将双双被同时罚款。

内务部移民警察局主任加林娜·萨尔斯诺娃说:“登记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国内人口流动过程,统计居民数量,便于在制定国家和地区国土开发方案时确定每个居民点的发展潜力。我们还计划在此基础上创造就业机会,建设学校和医院,发展工程技术基础设施。公民登记的地方是他缴税、服役和进行其他类型登记的法定地址。内务部信息系统内的登记信息会实时进入国家数据库,全国共有15家国家机构拥有信息查看权限。这将为获取公民居住地重要信息的提供便利与机会。实现数据电子化存储后,公民在获取公共服务时也将不用再进行收集和出示相关证明。”

据悉,国防部在进行军事注册时会使用公民登记信息,中央选举委员会—制定地区选举名单,卫生部—联系卫生部门,支付社会津贴和其他款项,司法部—人口登记和房地产登记,经济部—统计部门登记,财政部—税务,教育部—学前、中学教育席位分配。其他领域的国家机构和组织也有权使用个人登记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登记机构没有限制公民自由行动的权利,与国际惯例一致。多数国家都会进行这类形式或其它类别的居民登记,因为它会影响经济和社会政策的规划。

哈萨克斯坦内务部指出:“为了简化登记程序和条件,也包括照顾社会弱势层群体,内务部采取以下措施:登记在一天内完成; 不用去之前的登记点进行取消,登记和记录信息会自动从之前的地址转到现在的地方;可以通过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在线注册;无家可归者可在社会适应和康复中心进行登记;没有身份证明或丢失损坏,抑或是身份证明不可用者,可使用临时身份证登记;登记具有通知属性,不依赖于任何条件。”

据了解,由哈萨克斯坦内务部机构负责公民在其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进行居民登记事宜。居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 从9:00到18:30,没有午休,周六:9:00至13:00)。

在进行登记时下列文件时必需的:房东的同意书,房东的身份证(房东本人需亲自在场),登记者本人身份证以及在居住地登记的国税缴费单,约226.9坚戈。

此外,带有芯片的新身份证只需重新录入法定地址,无需更换身份证。

市民不仅可以在居民服务中心进行登记,还可以通过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注册,填写电子申请,并证明自己的电子签名无讹,通过电子政务网关支付国税。

内务部消息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民在房子进行登记,并不代表其要求享有次放屋的住房权,这也并不是收购产权的基础。通过签订某些交易(如租赁协议),房主可以向临时租户转让房子的享有和使用权。”(翻译:古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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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gl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