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网比什凯克8月18日电 据亚欧网消息,据欧亚经济委员会新闻办公室通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8月9日批准了有关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协调货币关系的统一方式和采取自由化措施的协议草案。
通过这一协议的目的是保障资本和资金的自由流动,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间形成共同的金融市场。
协议确定了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侨民可以开展的外汇业务的清单,对这些业务成员国将不会进行外汇限制。其中,这涉及到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侨民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购买房产时相互之间的结算;交易所的证券业务;银行贷款和借款的发放和回收;联盟区域内自然人的现金汇款等。
欧亚经济委员会经济和财政政策委员会委员(部长)帖木尔·苏莱伊曼诺夫指出:“该协议为自然人和法人提供了在成员国所有的银行机构以平等条件开设账户的可能性。在目前的实践中,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对侨民和非侨民的要求是有区别的。一个国家的侨民在另一国的贷款机构开设账户还存在着限制。上述协议的落实将保证联盟所有的公民和经济主体享有平等待遇。”
协议草案将发往欧亚经济联盟各个成员国以履行各个国家的内部批准程序。(翻译:刘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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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编辑: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