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媒体称,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据台湾“中央社”网站10月24日报道,大陆媒体消息显示,高收入者划界定于年收入12万元人民币。
近日来,大陆媒体纷纷报道进一步细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不过,真正的方案提出仍需时日。
报道称,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据香港中评社网站10月24日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和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两个目标。其中特别指出,要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报道称,这一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瞬间引起了广泛议论。其中,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与中央最近提出的提高中等收入者比例的目标相一致。但有媒体报道称,在目前内地的收入结构中,按照有关部门个税改革的设想,年收入12万元的即可称为高收入群体,这一标准引起了较大的舆论争议。在网上,几乎是压倒性的意见认为,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年收入12万元很难称得上是高收入。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是否真是这个数字,目前尚无定论。
其实,究竟什么样的水平是高收入,很难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年收入12万元是否属于高收入,与前几年一直争论不休的个税起征点一样,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意见》中提出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对此,可以将其用“减中加高”来作为概括,加上已经实行的“免低”,将成为内地未来个税征收的重要方向。这无疑值得高度肯定,但要让这个目标真正落地,还需要推进一系列的配套改革。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10月24日报道,近期中国个税改革再度成为热点,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中国官媒引述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说法称,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早在2006年就开始执行了,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任何加税的意思。
《联合早报》网站10月24日报道还称,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成功跨过了中等偏高收入门槛,正式进入中等偏高收入国家行列。
中国媒体称,社科院上述结论,参照了世界银行的分类标准。按人均GDP,世界银行对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分组:人均GDP低于104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1045美元至4125美元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4126美元至1273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高于1273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2015年中国人均GDP为5.2万元(按13亿人口计),约合8016美元,正好位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范围。
报道称,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小鲁称,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算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但是这个标准比较低,按照这个标准,世界上属于中上等收入的国家至少有四五十个。“人均GDP在8000美元左右,与发达国家几万美元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王小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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