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中海市场华人在中亚及俄罗斯创立的组织,多在1996 -2005年的10年间。其主要以批发中国商品的大市场为基地。
华侨华人组织商会、协会、联合会和同乡会等,是华侨华人生活的一大特点(以下简称商会)。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早期、中期,来到中亚及俄罗斯参与经贸活动的华商和企业,许多人都参与、或者接触过当时的华商会、或协会组织的活动。对此,笔者尝试把自己多年来的思考和认识写出来,愿与大家分享和交流。鉴于此问题涉及隐私,不便举例,只是从其产生背景、成分、性质、共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不妥之处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作用:互帮互助,抱团抗争,共同受益
在中国改革开放前和初期,当时的苏联对我们而言,是陌生的邻居。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苏重新恢复关系。但中苏两国都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方从政府到民间的接触和沟通,也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从1990年开始逐渐兴旺的边境易货贸易、地方贸易,如泄洪般使两国20多年压抑的经济互补需求释放了出来。
民间经贸活动的热情高涨,中国人去前苏联国家的规模呈现几何级扩张之势,大量的中国人在前苏联国家各地做起了生意。借鉴世界华人在其他国家的模式社团形式,在俄罗斯中亚吉尔吉斯的华人商协会组织也应运而生,它的出现也是承载了当时国外华商和华企所需要的一些功能。
从1995-1996年始,这些民间组织,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海参崴、哈巴罗夫斯克、新西伯利亚开始,迅速扩展到莫斯科、圣彼得堡、叶卡捷琳堡、基辅、明斯克、阿拉木图、塔什干、比什凯克、杜尚别等一二线主要城市。许许多多的华人商会、华商协会、维权会、同乡会、友好协会等,如雨后春笋。
刚刚解体的前苏联国家正处于政治不稳、经济动荡、法律环境差、经营不规范的“特殊时期”。此时在那里出现的华人商会、协会这类的组织所具有的先天缺陷和特殊时期的所造成的“畸形状态”也就在所难免。这些商协会虽然具有不完善性,但其不同程度地承载了当地华商和华企所需要的一些服务,具有其历史意义。
其价值在于:当时在国外经商的华商,其经营活动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比如大量使用现金交易,恶性事件频发;国外的警察及其他检查机关对华商华人的敲诈、黑社会和地痞流氓的勒索、国外中国大市场的管理者、代理公司、库房等对华商的欺诈行为,特别是国外客户或者华商的国外合作伙伴对华商的违约欺骗行为频发等等;还有华人在国外置业办企业时所面临的手续审批(水电气、消防、卫生防疫、生产许可、商检等)及国外的劳动许可配额的麻烦等、和其他在国外的不恭待遇不胜列举。华商个体的渠道有限,能力有限,每个人、每个项目需要求助的事情很多,通过一个组织(商(协)会)或者朋友圈(同乡会、行业圈),会便于解决问题和寻找渠道,抱团对外方形成震慑,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互帮互助,共同受益。特别是“组织”也会给会员壮胆,联合对抗不法侵犯和敲诈勒索。有了组织,自然也提高了组织内华商的自信心和能量,对其进一步发展和规划生意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同时,华商的组织,能够以“集体”的力量来表达“个体”无法完成的诉求。便于与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沟通,为争取和保护华商权益,开启了一条沟通方式。一些信誉较好的华商组织,甚至成为当地政府和执法机构了解当地华商状态、传递政府政策的有效渠道。
另外,这些组织也是中国驻外使领馆与当地华侨华人沟通和了解情况的渠道之一。在许多必要的时刻,在处理涉华事件中,以及配合使领馆的工作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形式多,数量众,规模小,法律基础乏
华商在中亚及俄罗斯创立的组织,多在1996 -2005年的10年间。其主要以批发中国商品的大市场为基地。这里中国人比较集中,各种商会的出现,能够整合和把控在诸如市场管理、物流、签证落地、销售渠道、炒汇串款、集中居住及相关服务等方面的关系和业务。一般是由具有在国外当地一定社会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华人代表、业主大户等人发起,相互提携,信息共享,利用共同的实力和渠道作为靠山,从而保护共同的利益。
数量最多的就是同乡会:在当时国外人员成分复杂、大量现金交易、恶性事件频发、相互信任感不足的情况下,这种组织便于建立广泛且相对可靠的业务关系,还能共温乡情。比较有影响力就是遍布各地的,比如“**浙江商会”、“**温州商会”、“**福建商会”、“**东北商会”等等。
再者,就是影响力大,遍布各地的“市场商会”,其整合力强,会众基础稳固,联系紧密,相互依赖性大。是功能强、问题多、贡献大的一种华商联合组织。但由于当时的中国人不善于联合协作,很快就分离出许许多多的组织。几个人就敢举旗办商会,造成商会组织混乱,相互抢夺会众,进而成帮拉派,力量内耗。有些商协会借助当地警察力量,相互倾轧,惨不忍睹!
为避免行业不良竞争和统一报价,分区拓业,也有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在国外曾经尝试设立各种专业行业协会,比如养殖协会、食品协会、鱼品协会、餐饮协会、建筑协会等等。由于会众规模太小,各自为政,影响力弱,基本上没有“成型”。
以上的这些组织,基本上没有明确的会旨和会章,其成立带有极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色彩。
问题是,目前在中亚及俄罗斯的大部分商会,严格地说是没有法律登记手续。许多就是自己内部刻一个章,就算是“立会”了。虽然有些商会进行了注册,但其基本都是打的擦边球,或者文字游戏:比如“**商会”是以外语的配音来起的名字,在国外的法律注册文件是:“Huaren**shanghui”公司,与“商会”的含义没有关系;即是极其个别的办理出来了“商会”注册,其商会的“章程内容”与我们华商理解的“商会”?“协会”也不是一个概念。也就是说,这些商会,基本没有、或者没有完善的合法注册文件。当然这里也有一些政治和社会因素的影响,独联体国家对中国人在其国家成立的华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俗称为:“非商业组织”,政府态度极为保守谨慎。所以在法律框架下,华商协会很难获得合法注册,其发展受到了很大局限,没有法律基础,很难扩大其影响力。
始创者成分复杂,管理规范性差
上世纪90年代,在中国和独联体国家开始贸易的前期和中期,华商的生意多不规范。在中俄、中国和中亚边贸、地贸的民间交流活动火热,国外经济动荡、腐败及黑势力猖獗,国外的华商圈也大有“上海滩”那种如火如荼的色彩。一些商会的主要成员在财富积累的过程中,手段有违道义,甚至个别会员的财富和社会关系的建立,来自于对一些同胞的侵害,这样的人牵头或者混入到华人商会主体,很难获得好的口碑和声誉。
组织管理、决策制度不规范,商会很容易成为个别负责人和成员牟利、牟名的工具,特别是有些商会成员打着商会的招牌,在国内、国外招摇吹嘘,最终也使商会名誉扫地。
华人组织后续资金多难为继
商会等华人组织成立的仓促和组织的不严密,缺乏发展规划,造成商会等组织的成份参差不齐,经费来源随意且不稳定。一开始,大家都拿出点钱,商会的发起人当中往往还有几位生意做得比较好,有些实力的“大哥”“大姐”,就多出点钱多出点力。然后通过商会的宣传和运营,再收些会费。后来因为生意不稳定,特别是灰色通关给中国在国外做生意的中国公司和个人造成了极大的风险。还有针对中国大市场的清理行动,市场需求大环境越来越差,甚至使许多老边贸和有些实力的华商步履维艰,这对残存的商会组织、同乡会的会员会众基础,造成了极大破坏。
大浪淘沙,一代新人换旧人。虽然中国的新生力量在不断地进入,一个是新人要熟悉环境,但新人也相对理智,而商会影响力低,名誉不佳,无力吸引到新的商会的会员,商会群体不断萎缩。加上商会自身多没收益,多不能给大家带来收益和作用,资金来源越来越少,甚至资金断血,大部分的商会也就此折腰。
现在虽有不少还在运营的华人组织,但多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基本靠会长等个别人员的其他生意收入维持坚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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